質疑判刑過重 官誤解許仕仁案量刑方法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4/25 18:52
最後更新: 2018/04/25 18:52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初於首次審訊時被陪審團裁定1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今(25日)正式審理有關上訴。案件下午續審,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就有關判刑提出上訴時指,原審法官陳慶偉參考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主審法官麥機智的做法以作出判刑,但陳官誤以為許仕仁被判的18個月監禁刑罰已屬減刑後的判刑,因此錯誤地以30個月監禁作為曾蔭權的量刑起點,判刑屬過重。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則回應指,陪審團的裁決反映他們認為曾蔭權在電台節目《政好星期天》的解釋全屬謊話,而曾蔭權之所以要撒謊,就是為了掩飾他未有作申報的事,而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亦已作出對曾蔭權有利的說法,並且已提醒陪審團需確定曾蔭權是刻意隱瞞才可將其定罪。Perry續指本案涉及非常嚴重的失當行為,曾蔭權作為行政長官,於處理重大決策期間將涉案利益隱瞞達15個月之久。案件明(26日)續審。